今年6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印发文件,确定东宝区全域各乡镇(街道)启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东宝区人大常委会迅速响应、积极承接,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统筹督导、提升审查能力等举措,全面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落地落实。
一、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加强试点工作动员
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发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实施方案,广泛形成试点工作共识。一是及时出台实施方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下发后,区人大常委会在吃透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的基础上,7月中旬出台《东宝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任务、方法途径和保障措施等,营造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浓厚氛围。省、市人大网及荆楚网等媒体平台以《全域启动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为题,推介了全区启动试点工作新动态。三是借助领导力量推动。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深入到该区龙泉街道、牌楼镇调研指导乡镇(街道)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情况,对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进行宣讲解读,为全区开展全域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夯实试点工作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先清理、后备审”原则,组织推进多层次全方位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突出重大事项清理。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重点紧盯农村“三资”类管理、森林防火防控、农村宅基地建房、小额工程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制发文件进行清理。二是指导各地自行清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和范围,指导各乡镇(街道)对2021年以来各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覆盖自行清理。三是备案审查机构抽查清理。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重点对经济社会管理任务重、自行清理文件较少的乡镇街道进行文件清理抽查核实,做到文件无遗漏。经区备案审查机构集中清理、逐一甄别,目前全区乡镇(街道)383份文件中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的32件,依法废止的14件、宣布失效的10件,保留现行有效的8件。
三、深化督导强化培训,实质启动备案审查
区人大常委会主要从工作力量、工作能力和工作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督导培训,推动备案审查实质性开展。一是面对面开展培训指导。今年9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派出由法制委、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等力量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各地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人大负责人、党政综合办相关负责人就试点工作实施的背景意义、文件甄别、制度要求等进行沟通指导;同时结合新修订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契机,开展培训指导20场次,现场解答问题50余个;召开片区座谈会10次,推广“文件制发前会商+合法性审核”等经验做法,促进基层工作人员备案审查能力水平提升。二是推动报备审查责任落实。指导推动各乡镇(街道)成立由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任组长、党政综合办主任为副组长、乡镇(街道)人大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为成员的专班。在强化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备案审查监督责任的同时,强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向同级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的报备责任。三是创新完善备审制度。对现行有效和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建立“乡备区审”、“提级审查”等制度。截至目前,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建立起“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区人大指导审查”“人大街道工委备案+区人大提级审查”的报备审查制度。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制度常态化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地建立规范性文件从酝酿产生、生效公开、备案审查、纠正处理闭环监督机制,加强对现行有效和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监督处理。一是建立完善文件清理机制。每年指导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在上位法出台、修改或废止后3个月内启动专项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年底在东宝公众信息网上对继续有效、拟修改、拟废止三类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完善备案审查报告机制。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各乡镇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实现审查工作规范化、台账化管理。同时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完善纠错处理机制。对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报送的备案审查文件,区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与上位法抵触、与党中央改革决策不符、明显不适当等情形,采取“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形式审查+有关专(工)委或委托专家实质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对需要纠正的,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与制定机关点对点沟通,作出限期修改或废止的审查意见,督促相关文件制定机关及时纠正。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贯彻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部署,纵深推进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乡备区审”“提级审查”等制度机制落实,以高质量基层备案审查工作助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群众合法权益。(作者 黎必华 翟云)
一、制定宣传实施方案,加强试点工作动员
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发实施方案、大力宣传实施方案,广泛形成试点工作共识。一是及时出台实施方案。《荆门市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下发后,区人大常委会在吃透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的基础上,7月中旬出台《东宝区人大常委会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会议、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试点工作任务、方法途径和保障措施等,营造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浓厚氛围。省、市人大网及荆楚网等媒体平台以《全域启动基层备案审查工作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为题,推介了全区启动试点工作新动态。三是借助领导力量推动。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深入到该区龙泉街道、牌楼镇调研指导乡镇(街道)备案审查试点工作情况,对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意义、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进行宣讲解读,为全区开展全域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全面开展文件清理,夯实试点工作基础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先清理、后备审”原则,组织推进多层次全方位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突出重大事项清理。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重点紧盯农村“三资”类管理、森林防火防控、农村宅基地建房、小额工程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制发文件进行清理。二是指导各地自行清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和范围,指导各乡镇(街道)对2021年以来各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覆盖自行清理。三是备案审查机构抽查清理。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重点对经济社会管理任务重、自行清理文件较少的乡镇街道进行文件清理抽查核实,做到文件无遗漏。经区备案审查机构集中清理、逐一甄别,目前全区乡镇(街道)383份文件中认定为规范性文件的32件,依法废止的14件、宣布失效的10件,保留现行有效的8件。
三、深化督导强化培训,实质启动备案审查
区人大常委会主要从工作力量、工作能力和工作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督导培训,推动备案审查实质性开展。一是面对面开展培训指导。今年9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派出由法制委、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等力量组成的工作专班,深入各地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人大负责人、党政综合办相关负责人就试点工作实施的背景意义、文件甄别、制度要求等进行沟通指导;同时结合新修订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契机,开展培训指导20场次,现场解答问题50余个;召开片区座谈会10次,推广“文件制发前会商+合法性审核”等经验做法,促进基层工作人员备案审查能力水平提升。二是推动报备审查责任落实。指导推动各乡镇(街道)成立由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任组长、党政综合办主任为副组长、乡镇(街道)人大办、司法所、法律顾问等为成员的专班。在强化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备案审查监督责任的同时,强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向同级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的报备责任。三是创新完善备审制度。对现行有效和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建立“乡备区审”、“提级审查”等制度。截至目前,各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建立起“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区人大指导审查”“人大街道工委备案+区人大提级审查”的报备审查制度。
四、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制度常态化落实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地建立规范性文件从酝酿产生、生效公开、备案审查、纠正处理闭环监督机制,加强对现行有效和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监督处理。一是建立完善文件清理机制。每年指导开展一次全面清理,同时在上位法出台、修改或废止后3个月内启动专项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年底在东宝公众信息网上对继续有效、拟修改、拟废止三类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完善备案审查报告机制。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各乡镇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实现审查工作规范化、台账化管理。同时督促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建立完善纠错处理机制。对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报送的备案审查文件,区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与上位法抵触、与党中央改革决策不符、明显不适当等情形,采取“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形式审查+有关专(工)委或委托专家实质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对需要纠正的,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与制定机关点对点沟通,作出限期修改或废止的审查意见,督促相关文件制定机关及时纠正。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严格贯彻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部署,纵深推进乡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乡备区审”“提级审查”等制度机制落实,以高质量基层备案审查工作助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群众合法权益。(作者 黎必华 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