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在祥主持
4月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启华、谢继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萍、周美元、陈俊峰、罗少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陶然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陶然所作的关于本次会议议程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怡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董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6年荆门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长孙瑞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彭俊武所作的关于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飞雁所作的关于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以上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为满意。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对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测评工作方案。根据安排,今年将对市发改委主任李锏、市民宗委主任刘漪、市财政局局长董明、市审计局局长杨孟富、市统计局局长李克林、市信访局局长郑大忠6名同志开展履职测评。
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辞职决定和人事任命事项。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彭俊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宏,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等列席会议。(作者戴永君 施洁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