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就荆门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等事项,提出议题建议。
二、议题建议应当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部署,围绕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目标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
三、议题建议应当写明监督议题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情况,并注明建议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
四、议题建议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发至电子邮箱:jmrdyjs2021@163.com。
特此公告。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